你们知道如果遇到遗嘱继承纠纷该怎么办吗?其实啊,处理这类问题有几种途径:和解、调解和诉讼。一般来说,最好是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如果谈不拢怎么办呢?这时候可以考虑找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要是连调解都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要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第二百三十三条,当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而第一百八十八条则告诉我们,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那天起算起,三年内必须采取行动。超过这个时间限制的话,除非你能证明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案子了。
那么,关于遗嘱继承的具体时效又是怎么认定的呢?简单来说,也是三年。这意味着一旦你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就应该尽快采取行动维权。如果拖得太久,超过了二十年,那基本上就没有胜诉的机会了——因为法律可不喜欢那些“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哦!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个常见问题:遗嘱继承与遗赠之间哪个更优先呢?答案是遗赠优先。假如被继承人生前已经跟某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且还立下了遗嘱,那么一旦继承开始,如果这两者之间存在冲突,通常会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执行。只有当遗嘱中没有涉及到的财产才会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所以记住啦,律师严选网提醒您,在处理这类事务时一定要先查看是否有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最后补充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继承的顺序:首先是按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指示进行;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优先遵循该协议的内容。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