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诈骗案件中,数额认定原则不包括由市场波动或其他合法、合理的商业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履行结果未达到预期是由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所致,不应轻易将其视为合同诈骗行为并据此计算犯罪金额。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区分欺诈行为与正常商业波动,以确保公正性。
一、合同诈骗的数额认定条件不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虚假描述、掩盖真相或设置圈套,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包括: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二、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对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如果涉及财物金额较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财物金额较大(即“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财物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恶劣(即“数额特别巨大”),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三、合同诈骗的数额巨大怎么处理
对于涉及金额巨大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律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措施。在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主动退还赃款或赔偿损失、是否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现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赃、认错并表达悔意,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适当减轻。同时,受害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